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嘉兴凌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7万吨含氟废酸、2万吨抛光液废液、2万吨废硫酸等危废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百度网盘,提取码:5mha)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团体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官网)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Email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提交至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567363303   电子邮箱:info@linglong.com.cn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1-86099462   电子邮箱:26734533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嘉兴凌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公示文件下载: 嘉兴凌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废酸项目环评信息公示(第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