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嘉兴凌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7万吨含氟废酸、2万吨抛光液废液、2万吨废硫酸等危废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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